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河南比得力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679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苏0691民初442号 |
案号 |
(2020)苏0691执恢2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河南比得力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南通瑞翔新材料有限公司货款2680395.48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货款2680395.48元为基数,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从2017年3月3日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南通瑞翔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0128元,减半收取15064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20064元,由原告南通瑞翔新材料有限公司负担1218元,被告河南比得力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18846元(诉讼费原告已预缴,被告负担的部分待履行本判决时由被告一并给付原告)。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30128元(户名:南通市财政局,开户行:中国银行南通市西被闸支行,账号:471558227682)。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1-16 |
发布时间 |
2020-07-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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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苑泽宝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724796794423D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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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河南省获嘉县工业园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