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江苏中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08876****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苏1181民初7518号
案号
(2020)苏1181执204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丹阳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江苏万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丹阳市天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贷款本金1500万元及利息(自2018年10月11日起至2018年711月28日,按年利率6.96%计算;自2018年11月29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按年利率9.048%计算);二、被告江苏中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林新生、杨云胜、王玉微对被告江苏万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述给付义务,向原告丹阳市天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5900元、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合计60900元,由被告江苏万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并由被告江苏中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林新生、杨云胜、王玉微连带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丹阳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06-15
发布时间
2020-07-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杨云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1006088768526
登记机关
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丹阳市西环路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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