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姚磊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1088********3396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苏0113民初102号
案号
(2020)苏0113执138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浙江舟山圣博石化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退还原告海途供应链管理江苏有限公司履约保证金703000元并支付自2018年11月6日起按照年利率24%标准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违约金;二、被告姚磊对被告浙江舟山圣博石化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海途供应链管理江苏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7904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560元,共计23464元,由原告海途供应链管理江苏有限公司负担9254元,被告浙江舟山圣博石化有限公司和姚磊负担14210元。6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05-25
发布时间
2020-06-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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