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南京弘瑞建设实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2170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苏0104民初2865号 |
案号 |
(2017)苏0104执335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江苏弘瑞开发公司应给付原告刘莹莹转让款2800万元及利息200万元,合计3000万元,此款于2016年7月30日前给付15852153元,于2017年5月30日前给付14147847元。 二、被告南京弘瑞实业公司、徐朝瑞对被告江苏弘瑞开发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如被告江苏弘瑞开发公司、南京弘瑞实业公司、徐朝瑞未能按照上述约定足额付款,则原告刘莹莹有权以三被告全部未付款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四、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9090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95900元,由原告刘莹莹负担47950元,被告江苏弘瑞开发公司、南京弘瑞实业公司、徐朝瑞负担47950元(三被告应负担的诉讼费已由原告预交,三被告于2017年5月30日前将此款一并给付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7-08-10 |
发布时间 |
2017-09-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和头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104721706046W |
登记机关 |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南京市秦淮区永智路6号南京白下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四号楼B栋2129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