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环盛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6214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苏0591民初2206号 |
案号 |
(2020)苏0591执146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本诉被告江苏环盛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分公司、江苏环盛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共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本诉原告苏州市恒祥贸易有限公司货款257266.99元及相应逾期付款利息(计算方式:以257266.99元为本金,自起诉之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至给付之日止);二、驳回本诉原告苏州市恒祥贸易有限公司的其他诉第21页共24页讼请求;三、驳回反诉原告江苏环盛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分公司的诉讼请求。如果本诉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诉受理费6302元,由苏州市恒祥贸易有限公司负担1302元,由江苏环盛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分公司、江苏环盛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负担5000元。该款项已由苏州市恒祥贸易有限公司预交,由江苏环盛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分公司、江苏环盛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负担部分本院予以退还。反诉受理费11666元,由江苏环盛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分公司负担。鉴定费50000元,由苏州市恒祥贸易有限公司负担30000元,由江苏环盛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分公司负担20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4-22 |
发布时间 |
2020-07-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邢华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118762144377W |
登记机关 |
南京市高淳区行政审批局 |
注册地址 |
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观溪路6号1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