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吴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426********38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581民初1212号 |
案号 |
(2020)苏0581执245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常熟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吴杰支付原告牛磊货款26万元并支付利息(以26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自2019年1月15日计算至实际付款之日),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如采用转账方式支付,请汇入原告牛磊指定账户--户名:牛磊,账号:6228450408036488972,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常熟东张支行)。二、驳回原告牛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200元,保全费1820元,公告费600元,合计7620元,由被告吴杰负担(被告负担的诉讼费7620元由3被告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直接汇付原告上述指定账户,原告预交的本院不再退还)。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苏福路支行,账号:10555301040017676。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常熟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4-28 |
发布时间 |
2020-07-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