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应武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324********00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1)泰少刑初字第0058号 |
案号 |
(2020)苏1283执175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泰兴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人应武斌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刑期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1年7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罚金限在本判决生效后三个月内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泰兴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5-27 |
发布时间 |
2020-07-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