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候自知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831********30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831民初1939号 |
案号 |
(2019)苏0831执172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金湖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候自知欠原告鞠雅立借款80800元,分四期偿还:1.2019年9月30日前偿还6000元;2.2020年1月15日前偿还34000元;3.2020年6月30日前偿还20800元;4.2020年12月30日前偿还20000元。二、被告如有一期未按期足额偿还,原告有权就剩余全部借款及利息(从2015年8月30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按年利率6%计算)申请强制执行。三、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案件受理费1820元,减半收取910元,由被告承担(原告已预交,被告履行最后一期还款义务时一并给付)。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金湖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9-10-08 |
发布时间 |
2020-03-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限制高消费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