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311********02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皖0303民初353号 |
案号 |
(2020)皖0303执恢10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乔峰、崔捷偿还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分行借款本金417903.62元及利息114999.71元(计算至2018年3月1日),并支付自2018年3月2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于2018年4月1日前付3万元,余款于2018年12月20日前付清。逾期还款,原告有权就全部余款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二、被告周成法、陈涛对上述款项在最高额45万元担保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周成法、陈涛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乔峰、崔捷追偿。三、案件受理费9054元,减半收取4527元,由四被告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6-05 |
发布时间 |
2020-07-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