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吴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0621********0031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皖0602民初2351号
案号
(2020)皖0602执81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解除安徽濉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吴涛签订的《个人借款合同》(合同编号:濉农商行个人借字第1763611120180272);二、吴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安徽濉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本金329640元、利息4445.09元(暂计算至2019年8月12日止),之后的相应利息按照合同约定继续计算至本金付清之日止;三、驳回安徽濉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536元,减半收取3268元,由吴涛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5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6-02
发布时间
2020-07-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