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许浩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602********043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相刑初字第00369号 |
案号 |
(2020)皖0603执133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许浩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之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4年7月12日起至2017年1月11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之日一次性缴纳。)二、扣押的作案工具三星手机一部予以没收。-4-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5-21 |
发布时间 |
2020-07-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