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吴会月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225********151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1324民初1078号
案号
(2020)苏1324执252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泗洪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吴会月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夏广军、张军、刘军、朱以志、靳如安工资48910元及利息(以48910元为基数,从2020年3月23日按照年利率6%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如果未在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泗洪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06-29
发布时间
2020-07-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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