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吴会月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225********15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1324民初1078号 |
案号 |
(2020)苏1324执252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泗洪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吴会月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夏广军、张军、刘军、朱以志、靳如安工资48910元及利息(以48910元为基数,从2020年3月23日按照年利率6%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如果未在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泗洪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6-29 |
发布时间 |
2020-07-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