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1081********12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116刑初583号 |
案号 |
(2020)苏0116执84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7月1日起,至2020年1月31日止;罚金人民币3000元,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至本院。二、责令被告人王平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被害人王洪轶退赔人民币190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苏省南京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3-13 |
发布时间 |
2020-07-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