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佟国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321********24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苏0321民初1368号 |
案号 |
(2020)苏0321执216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佟安亮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江苏丰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50000元及利息、罚息、复息(按照原被告签订的农户联保借款合同及借款借据的约定计算自2013年3月31日至被告清偿完毕之日止);二、被告李家运、佟国际、李加才对上述债务的清偿承担连带责任,其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佟安亮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25元(减半收取,原告已预交),由被告佟安亮、李家运、佟国际、李加才负担,随案款一并支付给原告江苏丰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6-30 |
发布时间 |
2020-07-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