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沈艳楠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381********821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苏0381民初2329号
案号
(2020)苏0381执117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新沂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刘前程、沈艳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杨慧偿还借款本金10000元及利息2000元;二、驳回杨慧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8元,由刘前程、沈艳楠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新沂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03-24
发布时间
2020-07-3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