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龚柏松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681********50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681刑初40号 |
案号 |
(2020)苏0681执184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启东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龚柏松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9月25日起至2030年9月24日止。)二、追缴被告人龚柏松赃款人民币1788035元,发还被害人(被害人名单附后)。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6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启东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6-04 |
发布时间 |
2020-07-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