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赵国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382********833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苏0382民初7986号 |
案号 |
(2020)苏0382执166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邳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赵国旗偿还原告韩阳借款本金50000元,于2018年11月1日前给付2000元,自2018年12月起每月1日前给付1000元,直至付清为止;如果被告赵国旗有任一期不给付或不完全给付,原告韩阳可就未得款项提前一并申请执行。二、双方无其他争议。三、减半收取的案件受理费525元,由原告韩阳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邳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5-06 |
发布时间 |
2020-07-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