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蚌埠市锦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70908****
执行依据文号
(2017)皖0303民初1321号
案号
(2018)皖0303执21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蚌埠市锦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张明归还借款本金100万元及利息(按月利率2%自2015年10月25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二、被告沈萌、张翌、安徽省东放美商贸有限公司、沈武对上述第一项确定的还款责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沈萌、张翌、安徽省东放美商贸有限公司、沈武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18-01-29
发布时间
2018-02-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沈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300670908640H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蚌埠市迎宾大道1155号(蚌埠国际汽车城19号楼)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