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省奥际鞋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404********5Q3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0421民初1537号 |
案号 |
(2020)皖0421执104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凤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安徽省奥际鞋业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凤台县华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代偿的担保债务403.350215万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二、被告安徽省奥际鞋业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凤台县华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违约金60万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三、原告凤台县华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可就被告安徽省奥际鞋业有限公司提供抵押的50台自动化针车和1条全新成型生产线,依法拍卖、变卖或折价所获取的价款优先受偿;四、被告林法鑅对被告安徽省奥际鞋业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6五、被告林明升对被告安徽省奥际鞋业有限公司上述债务中的347.581万元(其中本金300万元、利息2.581万元、违约金45万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1934元(已减半),由被告安徽省奥际鞋业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凤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7-15 |
发布时间 |
2020-08-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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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林法鑅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421MA2MXE5Q34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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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淮南市凤台县顾桥镇临淝村工业集聚区6号厂房2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