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魏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0621********39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7)皖0603民初3626号
案号
(2018)皖0603执281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淮北市高盟商贸有限公司、魏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李莉借款本金35万元,并支付利息(以35万元为基数自2014年11月1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至本金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李莉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18-11-07
发布时间
2019-04-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