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丁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1283********081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1283民初1151号
案号
(2020)苏1283执229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泰兴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原被告双方一致确认,被告丁涛支付原告朱娜花补偿金50万元,此款被告承诺于2020年6月30日前支付3万元,同年12月30日前支付7万元,2021年6月30日前支付15万元,同年12月30日前支付15万元,2022年6月30日前支付5万元,同年12月30日前支付余款5万元(以上款项打入户名:朱娜花,开户行:招商银行深圳文锦渡支行,账号:6226096554455421)。二、若被告未按约支付上述款项,原告有权以尚未履行的款项一并向法院申请执行。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6900元,由被告负担(此款原告已预交,被告在2020年12月30日前一并加付给原告)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泰兴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07-10
发布时间
2020-08-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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