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孔建国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125********281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苏0118民初1221号
案号
(2020)苏0118执79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孔建国欠原告袁多青欠款35400元,定于2019年9月30日之前给付 5000元,2019年 12月30日之前给付5000元,2020年 3月30日之前给付5000元, 2020年 6月30日之前给付5000元, 2020年9月30日之前给付5000元,2020年12月30日之前给付5000元, 2021年2月8日之前给付5400元;二、 原、 被告双方无其它经济纠纷处理;三、原告袁多青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四、如被告有任何一期未按时足额支付,被告需按年利率6%向原告支付自2015年3月28日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以未付金额为基数。并且原告可就剩余欠款金额及利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五、案件受理费844元(已由原告垫付 ),减半收取为422元,由被告承担,定于2021年2月8日前与欠款一同支付给原告;六、双方表示无其他异议。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05-13
发布时间
2020-08-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