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司艳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722********36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0303民初5407号 |
案号 |
(2020)皖0303执154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蚌埠琳展广告装饰有限公司、司艳琳于2020年1月31日前支付原告李号劳务费5200元,于2020年4月30日前支付原告李号劳务费1万元,于2020年7月31日前支付原告李号劳务费10215元(款项直接付至原告李号开立于农业银行桥北支行的6230520670022467177账户中)。若被告蚌埠琳展广告装饰有限公司、司艳琳有任何一期不付,原告李号可就全部剩余款项申请强制执行;二、案件受理费430元,减半收取215元,由原告李号负担(已交纳);三、原告李号其他诉讼请求自愿表示放弃。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8-03 |
发布时间 |
2020-08-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