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卜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723********327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703民初2672号 |
案号 |
(2020)苏0703执49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卜伟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孙梓华借款本金人民币142000元及利息(利息从2018年8月23日起至2018年8月24日止,以借款本金150000元为计息基数;从2018年8月25日起至实际偿还之日止,以借款本金142000元为计息基数,均按照年利率24%计算)。案件受理费3300元,由原告承担176元,被告承担3124元。(原告已全部预交,被告承担的部分在被告偿还原告款项时一并给付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7-01 |
发布时间 |
2020-08-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