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许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1324********421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苏1324民初3801号
案号
(2020)苏1324执256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泗洪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许波、梁娟同意偿还原告刘永平、王振富借款本金100000元,分别于2019年12月18日前偿还50000元,于2020年6月18日前偿还50000元,如被告许波、梁娟有一期未按约履行,原告刘永平、王振富可要求被告许波、梁娟另行支付借款利息(以剩余本金为基数,自2014年12月24日起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并就全部剩余款项申请执行;二、被告王杰同意对上述还款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三、案件受理费2400元,减半收取计1200元,保全费1120元,合计2320元,由被告许波、梁娟、王杰共同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代理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泗洪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07-01
发布时间
2020-08-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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