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顾军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219********583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苏0281民初15846号 |
案号 |
(2020)苏0281执366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顾军峰确认结欠谢朝霞借款本金72000元,自2018年12月起至2022年11月止,于每月25日前归还谢朝霞1500元。若顾军峰累计未归还超过4500元,则顾军峰需承担违约金15002元,且谢朝霞有权就剩余款项及违约金一并向法院申请执行。二、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800元、保全费1020元,合计1820元(谢朝霞已预交),由谢朝霞负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笔录上签名或捺印起生效。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6-19 |
发布时间 |
2020-08-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