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谢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223********356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282民初1024号 |
案号 |
(2020)苏0282执237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宜兴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谢敏尚欠刘尚武工资4000元,由谢敏于2020年4月20日前、2020年5月10日前各付2000元。二、刘尚武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谢敏负担。此款已由刘尚武垫付,谢敏于2020年4月20日前直接将该款付给刘尚武。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2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宜兴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6-09 |
发布时间 |
2020-08-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