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谢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223********356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0282民初1024号
案号
(2020)苏0282执237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宜兴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谢敏尚欠刘尚武工资4000元,由谢敏于2020年4月20日前、2020年5月10日前各付2000元。二、刘尚武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谢敏负担。此款已由刘尚武垫付,谢敏于2020年4月20日前直接将该款付给刘尚武。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2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宜兴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06-09
发布时间
2020-08-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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