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蒋荣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1322********88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581民初2671号 |
案号 |
(2020)苏0581执360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常熟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蒋荣峰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熊军劳务报酬人民币16177元(如采用转账方式支付,请汇入原告指定的账户,户名:熊军,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常熟东南支行,账号:6230520400055839070)。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人民币102元,由被告蒋荣峰负担(原告同意其预交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2元由被告向其直接支付,本院不再退还,由被告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常熟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7-07 |
发布时间 |
2020-08-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