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孙斌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721********0235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苏0707民初8183号
案号
(2020)苏0707执53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孙斌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李家旭支付借款20000元及利息(自2018年12月4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年利率6%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50元,由被告孙斌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04-10
发布时间
2020-08-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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