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胡健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0405********163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0405民初53号
案号
(2020)皖0405执14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经原、被告双方确认,被告胡健赔偿原告昝兴顶各项费用合计8000元,该款胡健自2020年2月起,每月15日之前给付昝兴顶2000元,至所有款项付清时止。二、如果被告未按时履行付款义务,则原告可就被告未履行的全部款项一次性向法院申请执行。三、原、被告双方因此次交通事故无其他纠纷。四、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为150元,由...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4-20
发布时间
2020-04-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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