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219********40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281民初17111号 |
案号 |
(2020)苏0281执375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李东确认结欠黄长申款项60456元,该款由李东于2020年1月18日前支付30000元,于2020年2月底前支付10000元,于2020年3月底前支付10000元,于2020年4月底前支付10456元。二、如李东未按期足额履行上述付款义务,需承担5000元违2约金,黄长申有权就未支付部分款项及违约金一并向江阴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90元,由李东负担(已履行完毕)。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各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6-24 |
发布时间 |
2020-08-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