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于雷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922********90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281民初10286号 |
案号 |
(2020)苏0281执313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于东海、于雷结欠王亚春借款本金150万元及利息78万元共计228万元,双方一致同意按170万元了结。该款由于东海、于雷于2020年1月30日前归还王亚春15万元,于2020年12月30日前归还30万元,于2021年12月30日前归还30万元,于2022年12月30日前归还30万元,于2023年12月30日前归还65万元。二、如于东海、于雷不按时履行上述付款义务,则于东海、于雷自愿承担违约金10万元,且王亚春有权就于东海、于雷上述未给付部分及违约金、诉讼费一并向法院申请执行。三、王亚春自愿放弃在本案中的其他诉讼请求。四、本起纠纷解决完毕后,双方再无其他纠葛。五、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252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共计17520元(王亚春已预交),由于东海、于雷负担,于2023年12月30日前直接给付王亚春。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5-22 |
发布时间 |
2020-08-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