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吴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1283********503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1283民初1760号 |
案号 |
(2020)苏1283执238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泰兴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被告一致同意按双方于2016年1月5日签订的《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继续履行,被告吴帅、叶婷保证于2020年6月4日前偿还原告40627.09元,被告吴帅叶婷自2020年6月5日起继续按上述合同约定偿还到期本金及利息二、被告吴帅、叶婷保证于2020年7月10日前一次性给付原告律师代理费26000元三、如被告吴帅叶婷未按本协议第一二条的约定履行给付义务,原告有权以借款本金436190.3元利息21530.75元和自2020年5月6日起按《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约定新发生的利息以及律师费26000元在扣减被告吴帅叶婷已给付款项后一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四,如两被告不按约偿还借款本息诉讼费律师费原告对被告抵押的位于泰兴市济川街道都市江南花园20幢505室房屋有权就拍卖变卖款有限受偿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241元由被告吴帅叶婷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泰兴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7-20 |
发布时间 |
2020-08-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