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田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0405********03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0405民初625号
案号
(2020)皖0405执34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田伟同意偿还原告张立国借款本金90000元,该款于2020年7月31日前一次性给付完毕;二、案件受理费2050元,减半收取计1025元,由被告田伟负担。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8-10
发布时间
2020-08-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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