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陈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681********265X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苏0681刑初718号
案号
(2020)苏0681执203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启东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撤销本院(2009)启刑初字第0052号刑事判决中被告人陈伟的缓刑执行部分。二、被告人陈伟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连同前判诈骗罪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交通肇事罪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已缴二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8月23日起至2023年7月22日止。先行羁押的31日已折抵刑期。剩余的罚金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被告人张靓靓犯诈骗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已预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告人黄兰犯诈骗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已预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三、被告人张靓靓退赔在案的赃款人民币14400元,发还被害单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启东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07-01
发布时间
2020-08-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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