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叶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602********023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0603刑初455号 |
案号 |
(2020)皖0603执238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叶辉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一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之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4月2日起至2025年7月1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一次性缴纳。)二、被告人杨梦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41(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之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4月2日起至2022年10月1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一次性缴纳。)三、被告人李勇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之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5月16日起至2022年11月15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一次性缴纳。)四、被告人何宗荣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之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5月21日起至2022年5月20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一次性缴纳。)五、被告人郑海军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之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4月2日起至2020年2月1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一次性缴纳。)六、被告人赵娇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一次性缴纳。)七、被告人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扣押的作案工具予以没42收。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8-01 |
发布时间 |
2020-08-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