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瑞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0621********086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皖0603民初4310号
案号
(2020)皖0603执249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李瑞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偿还淮北市珞珈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6万元,并支付逾期利息、违约金(自2018年11月24日起按照年利率24%的标准计算至借款本金清偿之日),并支付律师代理费1.5万元;二、驳回淮北市珞珈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501元,减半收取2250.50元,均由李瑞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8-03
发布时间
2020-08-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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