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兵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521********64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赣0502民初1391号 |
案号 |
(2020)赣0502执200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陈兵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伏光宇借款35000元;二、驳回原告伏光宇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80元,由被告陈兵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5-20 |
发布时间 |
2020-09-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