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马亮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822********211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0724刑初197号
案号
(2020)苏0724执102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灌南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人马亮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罚金限于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一个月内向本院一次性缴纳。)(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6月5日起至2020年7月4日止。)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3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灌南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07-01
发布时间
2020-09-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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