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邓明宝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0403********145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皖0403民初5529号
案号
(2020)皖0403执182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邓明宝欠原告赵诚、平飞欠货款人民币156000元及违约金人民币10000元,合计人民币166000元。被告自愿于2020年1月15日前一次性支付原告赵诚、平飞货款人民币166000元;二、原、被告此次纠纷一次性了结。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3620元,减半收取1810元,由被告邓明宝负担。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8-14
发布时间
2020-09-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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