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黄海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1027********061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苏1012行审83号
案号
(2020)苏1012执51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对申请执行人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都分局申请强制执行的对被执行人黄海涛处以15827元的罚款,到期未缴纳罚款,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的执行事项,本院准予强制执行。二、对申请执行人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都分局作出的[2018]罚字第8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责令被执行人黄海涛退还非法占用的仙女镇砖桥社区新西组931平方米土地,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和水泥地坪等建筑物的执行事项,本院准予强制执行,由扬州市江都区城市管理局(扬州市江都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实施。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03-19
发布时间
2020-09-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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