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黄向一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582********2316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苏0582民初11827号
案号
(2020)苏0582执296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黄向一归还原告袁华借款63000元。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二、驳回原告袁华的其他诉讼请求。4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500元,由原告袁华负担75元,由被告黄向一负担1425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苏福路支行,账号:10555301040017676,汇款凭证复印件寄交本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06-08
发布时间
2020-09-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