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娜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722********084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苏0722民初9936号
案号
(2020)苏0722执189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东海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二被告应偿还原告本息145000元,二被告于2020年1月20日之前偿还原告145000元。如二被告未按期偿还,原告可向东海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二、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988元,减半收取1494元,保全费1270元,均由二被告承担,于2020年1月20日之前给付原告。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2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期限为二年。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东海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07-10
发布时间
2020-09-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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