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余建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622********283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382民初3749号 |
案号 |
(2020)苏0382执250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邳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一、被告余建明于2020年7月14日前一次性支付原告黄元松、薄怀山劳务费157078元,如未按期履行,原告可就未履行款项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诉讼费减半收取1721元,由原告黄元松、薄怀山负担。三、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邳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7-15 |
发布时间 |
2020-09-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