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第三人-, 华瑞(邯郸)铸管有限公司 ,冀中瑞丰(深圳)供应链有限公司 ,邯郸市永年区科冠铸造材料厂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冀0408民初2713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冀中瑞丰(深圳)供应链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邯郸市永年区科冠铸造材料厂与被告华瑞(邯郸)铸管有限公司、第三人冀中瑞丰(深圳)供应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1)冀0408民初2713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送达被告华瑞(邯郸)铸管有限公司的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