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解齐顺,解春明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冀1126民初6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衡水市故城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解春明:本院受理原告解齐顺与你为(2022)冀1126民初6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休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