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黄峰,毕英文,郭锦玲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冀0534民初1587号 |
案由 |
运输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郭锦玲:本院受理原告黄峰、毕英文诉你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534民初158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一式两份,上诉于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