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贵,王树梅,黄旭军, 张家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全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冀0708民初1075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张家口市万全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贵、王树梅、黄旭军:本院受理原告张家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全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冀0708民初10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