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慧,刘宇龙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冀0208民初4948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宇龙:本院受理原告王慧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冀0208民初4948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0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丰润镇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