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王慧,刘宇龙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2021)冀0208民初4948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
内容
刘宇龙:本院受理原告王慧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冀0208民初4948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0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丰润镇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1-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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