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弭阳阳,郭淑萍,徐敏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郭淑萍、徐敏:本院受理原告弭阳阳与被告郭淑萍、徐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28 |